close

一旦忘了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,自認倒楣 ...錯錯錯
正確作法:


1﹒保留收據,"七天內",拿健保IC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;


2﹒若是時間不允許,沒關係,保留收據,"六個月內",到健保局各區
處, 辦理退費。


一般我們都只知道,一 但忘了帶健保卡,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
醫療費用,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,超過七天,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…以為
那 些 自 墊費用,就這麼一去不回頭,其實,健保有
一項規定,*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,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,以
本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,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,並填寫"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",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健保局真的很奸詐…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,所以大家也 都只知道這個…


請大家告訴大家吧~自身權益要懂得保衛啊!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
    觀自在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